一部由上海退休老阿姨们

自掏腰包翻拍的《甄嬛传

近日成为网络热点

视频播放量过百万

上海退休阿姨在横店。  受访者 供图(来源:澎湃新闻)

当网友们为“人老心不老”拍手叫好时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阿姨们在过戏瘾的同时

是否侵犯了原版影视剧的著作权?

活动组织者:

起初并非为了推广或盈利

横店影视城工作人员:

有剧本

不会涉及版权问题

原片制片人:

翻拍已侵权,会要求下架

暂不考虑追责

10月2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甄嬛传》制片人曹平,对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在看完相关视频及报道后曹平提到,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

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律师:自娱自乐无妨,收费拍摄恐侵权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李宇明律师告诉记者,《著作权法》第十条列明了著作权的范围,其中就包括作品的表演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在对经典作品进行重新演绎时,要谨慎考虑是否可能涉嫌侵权。

“一般来说,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表演、摄制和改编,是存在侵权风险的。当然,《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列明了多种除外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李宇明律师表示,《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列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等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况。如果是自娱自乐进行拍摄表演,可以说符合“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是一种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但根据目前的新闻报道,组织拍摄的机构收取了费用,具有一定的营利目的,可能就不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涉嫌侵犯著作权。”

不仅如此,由于《甄嬛传》和《情深深雨濛濛》都是小说改编的影视剧作品,擅自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翻拍,可能同时侵犯小说和影视剧集的著作权。李宇明律师认为,相关旅游和拍摄机构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授权,以免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

此类“翻拍”项目近年已悄然诞生

记者走访发现,此类“翻拍”项目近年已悄然诞生。除了影视剧,音乐短片(Music Video)、电影海报等也是翻拍对象,多用于婚庆、企业内部活动等。

承接各类音视频制作业务的陆女士透露,她所在的团队就曾承接过此类翻拍项目:“剧本可以在网上买甚至找到免费资源,服装可以网购也可以定制,化妆师也不难找。”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从《甄嬛传》《梦华录》等古装剧到现代题材的《罪罚》《底线》,不少热门影视剧的剧本均可买到,一些卖家还强调“剧组同本”,纸质剧本一般在200元上下;还有人提供分镜头剧本和视频素材等专业服务,记者在网上联系到一家提供各类视频素材的卖家,可以出售城市风光、不同职业群体和影视基地航拍的空镜头,“比如翻拍《甄嬛传》,影视基地航拍的大场面镜头就可以剪辑进去。”

网上销售热门影视剧剧本,强调“剧组同本”

陆女士透露,此前一般有这种翻拍需求的多是公司内部活动或是婚庆短片。

除了翻拍影视剧外,时长有限、对演技要求不高但影像唯美的音乐短片翻拍也很受欢迎。比如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光良的《第一次》这类自带故事属性的音乐短片都是热门模仿和翻拍对象。

此外,热门影视剧海报同样是热门翻拍对象,从滤镜调色到字体设计这样的细节,网上都有人对外出售,其中不少与《海上钢琴师》《爱在黎明破晓前》《甜蜜蜜》等电影的场景、构图和色调相似。

编辑|何小桃 杜波

校对|程鹏

来源:上观新闻综合澎湃新闻、极目新闻、新闻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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