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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位盆友想让阿政说一部作品——

好家伙,识货!

《剑风传奇》在日本动漫界可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内容属于顶尖的范畴。

阿政这就来满足你——

《剑风传奇》

《剑风传奇》是日本漫画家三浦建太郎自1989年起连载的漫画,至今已有300多话,还在连载中(话说作者挖坑不填,又开新的连载作品去了,残念)。
这是一部成人意向很浓厚的作品,隔着屏幕都能嗅到一股浓烈的铁锈味和血腥味,年龄未满的小朋友还是速速散去吧,这种青年漫画不适合你们。

1998年,它曾被改编成TV版,虽然评分也不错,但考虑到观众当时的年龄层,所以河蟹掉了很多重口味的内容,这也导致TV版失去了一部分原著的神髓。

到了2012年,这个经久不衰的故事又结合了全新的电脑CG技术,改编成了三部剧场版。

这回的改编非常忠于原著,剧情的精彩程度可以拍胸保证,绝不会让人失望。

瞅瞅评分就知道,没一部低于8分——

这3部剧场版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男主角生命中的黄金时代,这是他最幸福也最荣耀的时光。

阿政先给各位梳理一下脉络。

男主角格斯,是个身手非凡的佣兵——

他自小无父无母,被佣兵养大,6岁拿剑,9岁上战场杀敌。

因为一些童年阴影,他习惯独来独往。

某次战斗中,他艹翻了一名强劲的对手——

这场战斗被另一个男人看在眼里——

(吐槽一句,这头盔真丑)

男人名为格里菲斯。

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佣兵团“鹰之团”的团长,鹰之团在他的领导下纵横各个战场,所向披靡,被称作“战场死神”,格里菲斯本人则被称为“白鹰”。

格里菲斯很欣赏格斯,打算招募他——

习惯独来独往的格斯当然不愿意,便提出用武力一决高下,自己输了的话便加入。

结果他因不敌格里菲斯而落败——

格斯无奈,只好成为格里菲斯的人——

(要不要这么基情啊?!)

随后,格斯和格里菲斯一同出生入死整整三年。

这三年间,格斯的心境发生了变化。

他从心底慢慢接纳了这个充满活力的“鹰之团”,并将其视为自己的家。

格斯与格里菲斯也成了最好的朋友——

残念的是,好景不长,

因为某个意外,格斯离开了鹰之团和格里菲斯——

就在他离开之后,格里菲斯也被捕入狱——

鹰之团遭到围剿,分崩离析——

格里菲斯在狱中被折磨了整整一年,他的舌头被割掉、手脚筋也被挑断、肌肉萎缩到连动都动不了。

当他被救出后,已经成了一具活着的木乃伊——

曾经骄傲自豪的格里菲斯失去了一切,他彻底陷入了绝望。

不过,格里菲斯的命运却没有就此终结。

他身上所携带的神秘道具“霸王之卵”因感受到宿主的绝望而启动了——

“霸王之卵”召来了异世界的恶魔——

恶魔诱惑格里菲斯。

只要他将自己最爱的人作为祭品献上,恶魔们就能帮其重铸身躯,并赐予他如同神明般的力量——

格里菲斯同意了——

包括格斯在内的鹰之团所有人都被打上了祭品的烙印——

被打上烙印的人立刻遭到了各种恶魔的吞噬——

所有曾经共同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都被恶魔吃掉了。

而魔化后的格里菲斯更是在格斯面前强暴了格斯最爱的女人——

狂怒的格斯对曾经的好友举剑相向。

可惜,身为人类的格斯已经无法伤到此时的格里菲斯了。

眼看格斯就要踏上鹰之团的后尘,幸运的是,命不该绝的他被一名神秘人给救走——

格斯在这场惨剧中失去一手一眼,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心灵支柱,他的人生就此崩塌——

更悲催的是,他身上的祭品烙印还会引来无数的妖魔鬼怪。

每当夜幕降临,就会有魔物嗅着祭品的味道前来追杀,终有一天,他会被魔怪吃到连骨头都不剩——

用简单几句话概括就是,本来孑然一身的男主好不容易进了个佣兵团,练了一身本领,和团长成了好基友,把佣兵团视为自己的家,还和一个妹子好上了。

结果呢?

自己被基友背叛了,妹子被基友日了,家被基友毁了,还都是当着自己的面!

完事后自己不仅变回了孤身一人,瞎了一只眼,折了一只手,天天还被怪物追杀,而且仇人居然成了神!

我就想问问,还有比这货更惨的吗?

有人甚至专门总结了近几年所有动漫人物的情况,做了张图——

图里横轴是作不作,纵轴是惨不惨,然后我们的格斯光荣地排在了左上角顶天的位置 눈_눈

不过啦,故事的重点倒不是比惨,而是在告诉我们主角格斯的生存理念。

格斯旺盛的生命力堪比小强——

格斯对生命的热情比谁都要高涨,无论经历何种惨状、处于何种绝境,他都不会陷入绝望。

就像在剧场版的最后。

格斯被最信任的基友背叛,自己落得悲惨的下场,而且那个烙印会让他余生都睡不成一个安稳觉,他也知道对手已经变得有如神明一般强大。

对此,他只是说——

他炙热的生命之火仿佛永远不会熄灭。

格里菲斯之所以欣赏他,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在最开始招募格斯的时候,格里菲斯就看穿了他的战斗方式、也看穿了他的灵魂——

这一点,恰恰是格里菲斯做不到的,他无法像格斯一样仅仅是为了活着就能散发出无穷的生命力。

格里菲斯必须依靠什么才能活下去,而他选择的依靠,便是梦想——

格里菲斯从小就梦想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为了梦想,他招募佣兵成立了鹰之团,

为了梦想,他在战场上拼杀,获取战功。

为了梦想,他不择手段,甚至为筹集军费而去卖屁股(剧场版里没弄这段)——

为了梦想,格里菲斯什么样的痛楚都能忍受,什么样的苦涩都能咽下,什么样的不快都能放下。

他是靠着梦想才走到那个地位,梦想是格里菲斯的生命之源。

然而,在见到格斯时,他却看到了一个不依靠任何东西就能绽放出无穷生命力的人,他被这个人给震惊了,也被他给吸引了。

恐怕格里菲斯自己都没发现,不是他招募了格斯,而是他被格斯身上的生命之光给吸引了——

格斯和格里菲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存理念,这让他们彼此欣赏,所以他们成了朋友。

但也正因为理念不同,他们在面临绝境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结果他们成了仇人。

除了里面人物理念刻画得入木三分之外,作者在故事中埋下的隐喻也有意思。

作者三浦健太郎对各类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不少剧情的原型都出自于基督教。

比如那群诱惑格里菲斯的恶魔——

这些站在五指山上的恶魔们,原型来自基督教中的“全能之手”——

还有后面故事中法王厅的信仰符号——

这个原型相信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基督教的十字架——

以及故事里祭品的烙印——

烙印的原型来自圣经中的启示录,启示录中说在末日审判的时刻,上帝会对世界进行净化,消灭所有生灵。

而在那一刻来临之前,天使会为上帝的忠实信徒们打上烙印,只有带着烙印的人才能活下来。

看得出来,故事内容和宗教原型在意义上基本是颠倒的。

宗教中的神在故事里是恶魔,

宗教中有神圣意义的符号在故事里代表毁灭,

宗教中保证圣徒性命的印记在故事里会夺走人们的小命。

这倒不是因为三浦健太郎对宗教有啥怨念,而是他想通过这些隐喻表达一种思想,神与魔是一体的。

这一切衍生到现实世界,作者想说的是,那些推动历史进步、成就丰功伟业、被捧上神坛的豪杰、伟人、英雄们并不是神,甚至还有可能是恶魔。

就如同格里菲斯。

从剧场版的故事来看,这个人牺牲了自己最爱的人来成就自己的梦想,毫无疑问是个内心冷酷的恶魔——

但你可知,格里菲斯在后面怎么样了吗?

他成为了万民敬仰的救世主——

格里菲斯一直没有背弃他的梦想,他利用恶魔赐予他的力量真的成立了一个国家——

格里菲斯收留了在连年征战中流离失所的百万民众,他的国度被人们称为世间最后的乐土。

无数人民仰慕格里菲斯的名号而来,无数天下闻名的英豪都投奔他而去。

格里菲斯是如此的光鲜亮丽,谁会知道他曾做出那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呢?

作者是想把英雄的底裤给扒下来,让我们看看所谓的英雄在背后都是些什么样的德行。

不要以为这只是三浦健太郎的恶意YY,现实世界更加残酷。

纵观历史,很多开创一个朝代的英雄豪杰,他们身上不仅有荣耀的光环,还有不少令人不齿的黑历史。

比如汉高祖刘邦

他在楚汉争霸中击败了项羽,开创了汉朝。

可你知道吗?

刘邦早年曾被项羽追杀,为了让马车跑得更快,他亲手将自己的儿女推下了马车。

还比如三国的曹操

他早年被董卓通缉,有朋友好心收留了自己,结果他却因误会杀了朋友全家。

在知道是误会后,他虽后悔,但为不留后患,居然亲手杀了剩下的活口,并说了那句名言“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再比如明太祖朱元璋,他是明朝开国皇帝,一生戎马,光复了汉人江山。

可在江山已定之后,他将自己曾经共同出生入死的功臣和朋友们杀得几乎一干二净。

作者想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认识英雄。

不过啦,话又说回来。

这些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恐怕也正是因为他们割舍了心中的某些东西。

刘邦不推自己儿女下车,可能早就被项羽逮住杀了。

曹操不斩草除根,可能早就被人告发,坟头草已经三尺高了。

朱元璋如果不杀那些朋友和功臣,他的江山可能就坐不稳,甚至可能就此改姓,变成别人家的东西。

故事中的格里菲斯也一样,如果他不献出自己最爱的人,凭他那种废人一般的身躯,注定无法实现理想,只能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在格里菲斯决定血祭之前,他其实也犹豫过,甚至在半梦半醒之间,还看见自己放弃理想、走向平庸的后半生。

虽然他身体残废,但也被人好生照料,生了一个名为格斯的孩子,和朋友们和睦相处、平安度日。

格里菲斯自己也暗想,就这么安定下来似乎也不错呢——

燃鹅,他的理想将他从梦境中唤醒了。

就如同格里菲斯自己最开始说的那样,他无法忍受平庸,为了追求理想,格里菲斯最终选择舍弃人性。

回到我们自己身上。

虽然不像故事里那么极端,但我们在自己的人生中可能也要面对类似的抉择,比如家庭和事业、感情和梦想。

选择家庭,花时间努力经营感情,可能就挤不出更多时间去拼搏奋斗,虽然家里能其乐融融,但就无法取得更高的成就,只能普通生活。

选择事业,花时间努力获取财富,就注定没有那么多时间去陪伴家人,虽可能创一番大事业,但也可能会导致家庭不和,最终形单影只。

人生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选择,任何一个选择的背后都有其代价。

是选择带有人性温度的平庸,还是选择舍弃其他来换取更大的成就。

换你来选,你会选择哪一个?

PS:由于B站的内容有暗牧出没,比较影响观看效果。

阿政便把《剑风传奇》的3部剧场版、漫画版以及2016年的TV版都收集齐了,全是无修版,想看的朋友输入暗号“剑风传奇”就能看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