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生

  (作者和生,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青年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个人投资电影是骗局还是机遇?据央视财经消息,随着国内电影市场快速回暖,票房大卖的同时也让人看到了投资良机。很多公司号称可以进行“电影投资”,甚至宣称即将上映的电影都可以参与投资,只要电影大卖,就有巨额收益。但这其中实则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2月24日,电影《长空之王》出品方上海亭东影业就紧急发布声明,表示有个人/公司利用电影《长空之王》擅自发布虚假融资信息,并以此非法融资。

电影《长空之王》的声明

  实际上,诸如此类的骗局还有不少。例如,据相关媒体披露,上海一家影视投资公司疑似在设个人投资电影的圈套。该公司人员介绍称,投资其参股的一部电影,有着惊人的收益率,电影票房达到10亿元,收益就有17.8%;达到30亿元,收益率则高达253%。但“画超高收益率大饼”的背后,不仅投资合同暗藏陷阱,电影出品方更称该公司压根并未获得版权。

上海某影视投资公司介绍的超高收益率

  电影投资骗局在投资骗局市场上,实在不是一道新菜了。近年来,随着国产电影市场的火热,高票房电影一部接一部涌现,让投资电影的市场也开始被热炒,殊不知影视行业虽然表面光鲜,实际却有着相当高的“认知门槛”和“行业门槛”。

  影视投资有着入门门槛低、回报周期长、透明度低、不可预测性高等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行业。因此便有部分影视公司,借助其精通各类“潜规则”的优势,以高回报为诱饵,打着“投资电影”的名义,用投资返利、虚构电影份额、伪造合同、设置协议陷阱乃等手段,拉拢个人投资者上套。

  除去以上常用手段,投资电影行业因为涉及诸多复杂的关系、资源和很多隐晦的规则,让投资人防不胜防。例如,此前有公司自自称某影视作品的联合出品人,通过分包营销,开始诱引投资人上钩,签下合资协议。但等到投资人想要坐等投资收益时,公司则以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排片上映为由,宣布投资失败,并玩起失踪。

  以投资电影为由行骗,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融资公司并非联合投资人,却以此名义骗取投资人信任,获得投资款,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其在具体引诱投资人上钩的过程,还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等。

  考虑到影视投资类的诈骗,往往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链条牵扯广,因此一旦投资人发现受骗,需要及时举报。相关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也需要及时介入,开展案情侦查及专项调查行动,把犯罪团伙连根拔起。

  当然,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最重要的还是投资者能够审慎投资、决策,避免踩雷被骗,要在充分了解行业背景、调查清楚融资方情况后再做决策,不要被口头承诺的超高电影票房预期和收益率冲昏了头脑,冲动之下盲目投资。

  话说回来,像《长津湖》《流浪地球》等超高票房的电影系列,投资份额本就极少通过对外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天上不会白白掉下馅饼,投资机会也不会轻易落到自己头上。因此,规避风险还需首先控制自己的贪婪,然后再科学决策、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