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档电影火热放映中的同时
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侵权行为
有些网友
在网上放出了用手机或相机
拍摄的电影照片或短视频
“盗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春节档电影发布联合声明
1月24日下午,春节档新片《流浪地球》《熊出没之伴我“熊芯”》《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满江红》《交换人生》《无名》《深海》集体发声,呼吁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倡议同行之间文明理性竞争,呼吁观众朋友们不参与传播恶意不实言论。
什么是盗摄?
律师指出,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拍照无论传播与否也都侵权!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虽然现有法律条文对于“放映”暂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普遍认为,从龙标之后到电影放映结束影院亮灯的时间都属于“放映”,不应屏摄。屏摄,顾名思义,指的是在观影过程中的屏摄,也就是录音、录像。
如果有人盗摄后,将拍到的影片出售牟利,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确实很想在社交网络发送观影照片,可以转发影片方公开的预告片、电影海报,或者拍下放映电影前的影院屏幕、座位、电影票等与朋友分享。
正在播映的电影不是打卡景点
凝聚着众多工作人员的心血
作为观众
需要加强保护版权意识
拒绝盗摄,文明观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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