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琴

日前,16位上海阿姨组团前往浙江金华横店影视城,自掏腰包以人均4000元左右的价格包剧组“翻拍”微电影《甄嬛传》,视频放在网上播放量过百万,不少人觉得内容拍得吸睛又有趣。

封面新闻记者在横店影视城官网发现,普通游客想要在这里拍微电影“过戏瘾”,并不是一件难事。从人均100多元到人均4000多元,都有不同时常和类别的拍摄服务,提供给想要“过把瘾”的游客们。

   微电影《甄嬛传》剧照

人均4000多元

阿姨自掏腰包拍《甄嬛传》走红

近日,“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在网上走红。在15分钟的剧中,十多位中老年演员们身着清宫服饰、出演了《甄嬛传》甄嬛回宫、滴血验亲等经典场景,看起来有模有样。9月底,该片在多个平台上传,近期突然走红网络。

日前,有媒体联系上此次《甄嬛传》翻拍策划者彭先生。他表示自己的妈妈看电视时喜欢模仿,而且她身边也有一群同好的退休老人,于是自己和从事旅游的朋友合伙注册公司,推出新产品——带老人到横店旅游,翻拍他们喜欢的影视剧。该团今年9月成行,所有参演人员全部从上海出发,坐大巴到横店,一共三天两晚,其中拍摄只花了一天时间。人均花销在4000元左右,包场费用剧组、场地、道具、电影制作等。

接下来,这些阿姨当中,有人可能会参与下一部戏的拍摄。彭先生说,如果时间来得及,他们会邀请部分阿姨参演在《情深深雨濛濛》基础上改版演出。

   微电影《甄嬛传》剧照

律师说法:

将翻拍知名影视剧作为产品推出有侵权之嫌

“翻拍”微电影《甄嬛传》在网上走红后,不少网友也留言表达看法。有网友就为这样的生活方式点赞,“就要多创造宝贵的回忆,重在是不是用心。”还有网友为他们的演技点赞, “别说演的还挺到位的,除了普通话不标准。”当然,也有一些网友表达了对这样翻拍是否涉及侵权的担忧。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对此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其中‘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中,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如果组团翻拍也是为了个人欣赏,自娱自乐,同时未向受众收取费用,则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但如果第三方商业公司将‘翻拍’包装成旅游产品推出并收取相应费用,这就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应当取得授权并支付相应费用。同时,在翻拍时还应该注意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和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丑化,否则很容易构成侵权。”

   微电影《甄嬛传》剧照

微电影拍摄并不难

人均百元就可体验定制化服务

普通人也可以过一把戏瘾,这事在横店影视城其实并不难实现。封面新闻记者在横店影视城官方发现,微电影拍摄就是影视城一项业务,一大卖点。根据给出的不同费用,可以体验到不同类别的定制化拍摄服务。

如进行影视情景剧短视频拍摄,2-3分钟成片,有剧本有台词,3-7人一组,不含门票的价格为150元一人。而一场豪华版微电影拍摄,人数限定在10-25人以内,将囊括开机化妆拍摄杀青等环节,拍摄时长为5-6小时,成片为10-15分钟含字幕,这样的收费为12000元一场。

有影视业内人士建议,制作方可尝试版权代理模式,依托横店这样的影视剧拍摄基地适当收取费用,整合推出影视剧后续翻拍体验项目,既能创新旅游项目、延长影视产业链,也能维护制作方的合法权益。而寒冬之下,如果能将“微电影定制”这一概念打出去,成为大众都愿意体验的项目,也许又是横店影视城新的一条突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