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佳音。IC photo / 图)

雷佳音、张子枫、张新成领衔主演的《天才基本法》热播期间,互联网的争议不断。

该剧改编自长洱的同名长篇小说,小说在晋江文学城连载时热度很高、口碑很好,出了单行本后豆瓣评分也高达8.6分,是少有的有口碑又有热度的网络小说。

但很多书粉指出,剧版《天才基本法》完全是对小说的“魔改”,甚至有书粉认为“糟蹋”了小说。

剧粉则针锋相对指出,剧集又不是只拍给书粉看的,绝大多数观众都没有看过小说,要求剧集跟小说一样是“刻舟求剑”。何况,买了版权就有改动的权利。

书粉剧粉一撕再撕,批评导演和编剧的声音不绝于耳,火上热搜。为什么影视剧那么喜欢改编小说?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的边界在哪?书粉和剧粉孰是孰非?

影视剧天生爱小说

首先让人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么多影视剧热衷于改编小说?

哪怕明明知道存在书粉和剧粉争吵的风险,主创者仍前赴后继。纵观暑期档的几部热剧,无论是现实主义题材的《幸福到万家》,还是古偶《星汉灿烂》,抑或仙侠剧《沉香如屑》,都是改编自小说。

其一,小说和影视剧就像双生子,它们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性——二者都属于叙事艺术,都有一定的故事性,这为二者的转化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比如中国影视剧史上很多高分作品都是改编自小说,电视剧《红楼梦》《西游记》、电影《霸王别姬》《活着》等等,可谓不胜枚举。

其二,跟影视剧相比,小说作为更为古老的艺术,它在叙事艺术、主题表达、思想深度等层面上有更新锐、更多元的探索,为影视剧创作提供重要的创意源泉。

换言之,小说的创意常常要比影视剧快一步。就比如小说《天才基本法》,将天才、数学、热爱、平行时空等元素融合在一块,以前的影视剧并没有先例。

其三,无论是文学史上的经典小说,还是热门的网络小说,都具备IP效应,它们天然就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和知名度,在改编成影视剧后,宣发上事半功倍,比其他原创剧本更容易吸引大众注意。

《天才基本法》亦然。原著粉数量庞大,改编后一举一动都引发关注,哪怕这一次书粉剧粉争吵,对于剧方来说,也比剧播出去但没讨论度好。

最后,原创剧本创意贫瘠,只能从小说里找创意。这不仅仅是内娱的困境,好莱坞也同样有这个问题,太依赖于漫改、IP、续集,对有风险的原创剧本的开发动力不足。

(IC photo / 图)

不能“乱改”,也“不得不改”

那么,是否买了版权,就可以爱怎么改就怎么改?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出售了版权,改编者获得了合法的改编权,即视为原作者允许版权方对原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注意这里有一个前缀“必要的”,改编者的自由是有限度的,而不是绝对的。

此前,《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状告《九层妖塔》电影方的判例,就告诉我们“必要的”边界。法院的判决认为,电影对小说的改编偏离原作太远,构成对原作品的歪曲和篡改,侵犯了天下霸唱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

某种程度上说,只要小说作者愿意去告,那么当下很多影视剧的改编方都要吃官司的。但小说作者一般为了确保日后与制作方的合作都不会去告,他们担心一旦在业内留下“难搞”的印象,版权出售就会陷入困难。而如果小说作者没有去告,只有书粉在那边反对,顶多也是口头上的谴责。

至于书粉所谓的“既然要大刀阔斧改动,那就不要买原著,否则就是糟蹋原著”,也站不住脚。一方面,小说和影视剧本质上是两种媒介,就比如小说里的心理描写、主观想象、大篇幅的环境描摹,这些影视化时都需要改动,影像语言没有办法直接复刻。

所以,任何一部小说的影视化必然伴随着改动,不存在不用改编的小说,拿着小说就直接拍剧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魔改”也不一定是“胡改”,关键取决于改编后的作品本身是否逻辑自洽、自成一体。只要原作者不反对,改编后的作品又能自圆其说,那改编也可以脱离原著。

《天才基本法》改动了小说大概50%,但有些影视剧改编的幅度则高达百分之七八十,效果也不一定差。就比如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魔改”《西游记》,也成为经典;电影《流浪地球》改编自刘慈欣的同名小说,相似度可能30%都不到,但电影同样口碑不俗。

所以,影视改编的边界除了遵循不得“胡改”、不得损害原著的美誉度外,其余的还是需要具体作品具体分析。

小说与剧集之间的“落差”

归根结底,书粉不满的原因在于“落差”,他们认为跟小说相比,剧集不像小说那么精彩了。

与之相对的是,哪怕“魔改”了,但改编后的影视剧也很好看,书粉的意见就会小很多。就比如《西游记》的爱好者对《大话西游》可能不会有什么反感,喜欢小说《流浪地球》的读者对电影的排斥感也不会那么重。

具体到《天才基本法》,绝大多数书粉认为,剧集不如小说精彩。小说中“热爱”的内核,普通人向天才迈进的那种“燃”,以及角色的魅力都有所淡化,林朝夕、裴之不再是书中的那个样子,书粉从小说中获得的那份感动和激励无法从剧集获得,所以书粉很不满。

可对于那些没看过小说的剧粉来说,他们认为剧集很精彩,不免认为书粉的闹是“不可理喻”。公正地说,撇开原著不谈,剧集《天才基本法》的故事本身是流畅的,逻辑是自洽的,演员的表演是合格的。

在剧粉的逻辑里:既然剧集本身也很好看,何必抓住原著不放,就应该“剧书分离”。他们体会不到书粉的那种“落差感”,也很难共情书粉的感情。

由此可见,这一次书粉和剧粉争执,其实各有各的立场和理由,都应该尊重。真正应该反思的是制作方,是否有能力让改编既让书粉满意也让剧粉满意?能否尽量缩小影视剧与小说之间的“落差”?

剧版《天才基本法》豆瓣评分7.3分,对国产剧而言这是一个合格以上的成绩,但跟小说的8.6分的确是有差距。剧中一些烂俗的情节(“三角恋”)是否是必要的?对角色人设的本质性改动(几乎每个主要角色都没能“幸免”),就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了吗?

一言以蔽之,在确保改编后的作品逻辑自洽的基础上,也能够适当考虑到原著粉的需求,尽量恪守原著内核,缩小与原著之间的质量落差,或许就可以避免书粉与剧粉吵架的情形出现。

话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