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的美国一等兵圣地亚哥在夜里被两名战友暗杀,军方律师介入调查,发现这与所谓的“红色法规”有关。
“红色法规”是士兵自行进行惩罚的一项规定,相当于军队私刑,少校乔安妮认为这是一种霸凌行为,所以加入了律师组工作,与军方律师丹尼尔一起为被告辩护。
这是影片《好人寥寥》的核心事件,该片是1992年美国好莱坞拍摄的电影,曾经有过多种译名,内地直译为“好人寥寥”,而香港则为了商业化考虑,翻译成《义海雄风》,不过跟原故事关系不大。台湾翻译成《军官与魔鬼》,确实体现出美国军方私刑的黑暗,但是与《A Few Good Men》的原片名也没什么关联。目前来看,《好人寥寥》的翻译是最贴合原片名的。
影片是经典的好莱坞模式,悬念的设置、剧情的建构、多次反转都牵引人心,如果从艺术性上来分析,只能说这是一部很博人眼球的爆米花电影。
影片的第一幕是两名士兵的局部特写,随后他们进入一个士兵的房间暗杀,故事就戛然而止。不得不说,好莱坞电影的悬念设置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
之后是一组士兵训练的镜头,齐刷刷的站姿、正步走体现出军队纪律的不可侵犯性,这种威严的感觉与圣地亚哥的遭遇正好形成对比,而后来丹尼尔与乔安妮成功揪出圣地亚哥案的幕后黑手,也是对这种军队纪律的反叛。
作为一名女性,乔安妮最初提议要调查圣地亚哥案的时候被男性主导的军事部门歧视,他们认为乔安妮成为首席律师是力不从心的,但是同意她成为调查员,并且派了另一名律师为两名被告辩护。
这个案子涉及到军方高层,因此军事法庭格外重视。被指控的两名士兵否认下毒,但是圣地亚哥的尸检报告却称毒发身亡。
那么辩护律师若是想要替被告脱罪,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死者并非毒发身亡,而是心脏病发作,因为圣地亚哥之前多次写信称自己有心脏方面疾病想要调离,那么被告就是过失杀人,而不是故意杀人;二是如果能够证明被告是完成了上级命令,那么他们就能摆脱罪名,不用做替罪羔羊。
但是这两点都极难取证,虽然两名被告声称是在完成道森上校的任务,但是道森却坚决声称自己下的命令是让他们不要碰圣地亚哥。
这当然没有录音证明,而且道森是当众下的“不要碰圣地亚哥”的命令,却私下让两名士兵执行“红色法规”,因此除了道森和两名被告,这件事情无人知晓。
最后的反转是用了一个很戏剧性的场面,影片设计了丹尼尔是个棒球迷,他声称棒球会给自己带来灵感。因此在陷入瓶颈的时候,他去衣帽间找棒球棒,可能当时只是想要玩两把,没想到当他看到衣帽间里的衣服时瞬间来了灵感。
这里当然按下不表,用了延宕的手法。到了法庭上,又设置了新的悬念——一个关乎主人公命运的悬念。
他们邀请了道森来当庭作证,但是如果最后失败,不仅让被告蒙冤入狱,而且丹尼尔的事业也会遭到重创,毕竟自己得罪了军方的老大哥。
丹尼尔本想用激将法引导道森,但是奈何道行太浅,在身经百战的道森面前根本不足为惧。
道森坚称自己已经给圣地亚哥颁发了调令,同意他离开军队还乡,圣地亚哥的死亡自己毫不知情。
眼看这场绕滚影视辩护就要失败了,丹尼尔却抛出了关键的问题。道森“来参加这次军事法庭,带了多少东西?”
这个看似与本场辩护无关的问题,却是这场辩护的扭转点。
如果道森往返一天都需要准备行李,那么接受了调令的圣地亚哥为什么不收拾行李呢?如果圣地亚哥有早起收拾行李的习惯,那么为什么他那天晚上一个电话都没有拨出去,因为正常人的思维是会因为兴奋而第一时间告知家人的。
这个疑问说服了法官,并且在丹尼尔的连环追问下,道森终于承认自己确实让手下对圣地亚哥执行了“红色法规”。
案子虽然宣布结束,两名被告也解除了阴谋谋杀的指控,但是却被判了“不当作为”,虽然不用服刑,但是解除了军衔。
就当其中一个士兵不服审判,认为他没有做错的时候,另一个士兵提醒他,他们作为军人要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就像圣地亚哥,而不是把枪指向他们。
这个电影的故事虽然有些俗套,完全靠着老戏骨们的演技撑起了整部戏。但是,影片背后所隐藏的思想性是值得观众沉思的。
“红色法规”是战争年代为了效率,或是为了惩罚那些素质低下、不服军队管理的无良士兵的,这项规定在和平年代是否还适用?这项规定是否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这一切都是值得思考的。
但是影片在最后对于“红色法规”是否解除并没有明说,也许这条法规至今仍然存在,虽然过去了20多年,但也许仍旧有士兵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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