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播报” |
6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播报”,因认为网络用户陈某某在“全民直播”连麦以及微博发文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网络用户王某通过微博对直播内容进行文字传播,知名艺人吴亦凡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陈某某、王某诉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陈某某和王某刊登致歉声明,并合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原告吴亦凡诉称,2017年12月16日,其发现被告王某在微博账号中发布了文章,并在文中公然散播“流量小鲜肉吴亦凡约粉还假装谈恋爱”等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经查,上述侮辱、诽谤内容源于陈某某在“全民直播”平台上的所谓“爆料”。此等言论一经播出,即引发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与质疑,明显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最后,法院判决陈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8万元;王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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