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是我国的植树节。冬去春来,万物复苏,新芽萌发,是生命的开始,更是生命的延续。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春天,让我们一起去种树吧!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我国古代就有倡导植树的传统,古人在农业社会摸索出的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朴素智慧。近代,孙中山先生积极倡导植树造林,在他的倡议下,民国政府从1915年起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1928年后,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将3月12日改为植树节。新中国成立后,时任林业部部长罗玉川在1979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议“将每年3月12日定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始在全国实施。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新时代下,植树节不仅仅是开荒拓林,更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让我们走进自然,在泥土的气息中感受春天,感受生机勃勃,也感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起描绘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画卷。
“孟春之令,盛德在木。”在这万物生长的季节,拿起锄头、水桶和树苗,爬上小山头,种下一片绿色,收获希望和成长。让我们一起共赴春日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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